风险巨大!不要随便代开发票!
代开发票会有哪些风险?贵阳代理记账公司来讲讲对于企业来说最大的风险有五项:
一、无真实业务代开—涉嫌虚开
如果没有真实的实际交易,但又代开了发票,基本都会被税局认定是虚开发票行为。同时,代开也不能随意变换货物劳务服务名称,即使金额正确属实,也很有可能构成虚开发票。
此外,企业在接收发票时,也要核对代开申请方、货物、劳务等品名,核查开票金额、适用税率等票面信息是否与实际交易情况一致,如果接收到货物、劳务品名与实际交易不一致的发票,应及时联系对方更换发票,否则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。
二、代开额度金额过大—限制代开
纳税人尤其是自然人在代开发票时,累计额度、单票金额一定要注意真实合理,太大的代开金额非常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核查。
据贵阳代理记账公司所知,有些地方已经对额度作出限定,比如有些地方税务局规定纳税人单张发票代开最高限额为10万元,每月代开发票累计不得超过50万元等。
所以,纳税人在代开发票时应该注意当地政策,避免开票金额盲目夸张,导致开票渠道阻断。
三、异地代开发票-被追征税款
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二条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第(三)项规定,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,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;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,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。
自然人代开发票不要随意到异地代开,应注意代开地点的合法性,须符合税法的规定。自然人代开发票应该在货物销售地、劳务发生地、服务提供地、工程施工地,不得随意找个地方就开具,否则可能面临被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的风险。
四、异地申请代开-税局拒绝开票
近日,贵阳代理记账公司得到一个消息,那就是湖南税务局公布了一个案例:
对一个身份证件号码和购方识别号(或身份证件号码)均不在湖南省的开票申请人的开票行为进行线上阻断。
简单来说,就是购货方和销货方都不是湖南省内的纳税人,这种情况湖南省税务局将把电子税务局提交代开发票申请直接阻断,暂不办理。
五、受票方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的风险
有许多企业认为,既然自然人自己选择了代开发票,那么个税就应该由自然人自行在开票时缴纳。
但实质上,国家政策规定,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,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代开发票单位(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)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“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”。
由此可见,个税还是需要由支付人来帮缴的。这里的支付人便是给自然人发放薪酬等的企业。所以对于企业来说,如果接收的是个人代开的发票,也一定不要忘了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,以免产生涉税风险和遭受处罚。
根据规定,如果扣缴义务人,即企业应扣未扣、应收而不收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,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、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好了,今天贵阳代理记账公司就讲到这里了,想必这几种代开发票的风险大家都知道了,那想必就先退下了。